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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苏州附属中学选科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2-06 13:35:48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落实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中选科工作的通知》、苏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苏州市I普通高中选科工作的通知》的决策部署和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围绕学生全员发展、全面发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选科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以一把手校长任组长的选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制定选科评估与指导工作计划;面向教师、学生、家长进行选科评估和指导方案以及再选科目保障机制的学习、宣传和解读;协调选科及选科调整所涉及到的师资配备、课程计划、为学生免费补习等工作的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刘雁

副组长:司庆强  李秦苏  戴大勇  高春明

组员:刘鹏  周苗  袁丹艳  梁超

监督:王文 李富荣

二、加强宣传统一思想

全校教师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高度重视选科评估与指导工作,加强对新高考改革方案及再选科目保障机制的宣传与学习;要不断加强全校教师尤其是班主任的选科评估与指导的培训工作;要积极做好家长和学生选科评估与指导工作、再选科目保障机制的宣传工作,要明确工作意义,细化工作要求,落实工作措施,科学指导学生的选科与调整工作。
    三、尊重学生服务到位

高二年级部要加强生涯规划教育服务,积极引导学生结合自身兴特长,帮助他们理性选择适合个人未来发展的科目并对个人的选择行为负责;教导处要为调整选科的学生协调好班级,并协调相关教研组为调整选科的学生专门提供教学支持服务与补习辅导,帮助学生尽快适应调整后的科目学习。
   四、愿选尽选应教尽教
   本着“愿选尽选、应教尽教”原则,保障学生的自愿选科权利。我校拟开设:物化生、物化地、物化政、物生地、物生政、物地政、史化生、史化地、史化政、史生地、史生政、史地政共12种组合,供学生选择;高二年级帮助学生结合自身兴趣特长,科学评估,理性选择;选科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师资配备,保障应教尽教。

五、规范选科工作

  1.重申选科原则

  本着有利于学生培养兴趣、发挥特长、树立专业志向,充分体现对学生发展的指导作用。

 (1)自愿选择原则。选科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进行选择,充分尊重学生的选择权利。

 (2)公开公平原则。以班级宣传、家长会、文件学习、视频推送等多种形式公开学校的选科办法和选科流程,让学生和家长充分了解选科方案。选科过程和选科结果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

 (3)正确引导原则。由于学生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还没有完全形成,其兴趣爱好和职业倾向尚未定型,知识、能力、态度还未均衡发展,因此学生的选科需要教师的指导。教师在结合学生自身的学业基础、学习能力、职业意向、性格特点等基础上给予学生和家长及时的指导和帮助,遵循有利于学生发展的原则。强化正确引领学生选科,防止出现误判、偏离常态等现象,要避免单纯用考试成绩作为指导学生选科依据,严禁预先设定部分学科组合限制学生选科,严禁误导、强制、代替学生选科或其它变相操作。

(4)家长同意原则。高中生的心理发展尚未完全成熟,其社会化程度也不高,因此对选科的看法还不是十分稳定和深刻。为了减少学生的损失、避免为成长付出沉重代价,学生的选科选择必须经由其家长或其他合法监护人同意。

2.科学制定选科方案。学校对选科工作全面开展调研,充分听取学生、家长、教师意见和建议,客观分析本校的师资水平与办学条件,精准把握选科的优势与不足,理性确定本校选科工作目标与策略路径,科学制定选科指导方案。选科指导方案包含至少10种选科组合及走班教学的计划安排与保障措施。

  3.完善改科预案

   (1)允许改科诉求。按照省市各项相关规定,在学生预选科后,学生可以进行选科组合变更,可向学校提出变更选课的诉求,学校尽力满足学生诉求。

(2)按照流程操作。家长和学生咨询班主任进入改科流程。变更考试科目之前家长和考生应和老师及学校充分沟通,必须考虑自己的具体情况。具体流程:学生本人先向年级部提出改科申请,家长签字确认,提交选科工作领导组商议,学生本人重新签字确认,学生进入新班学习。

(3)跟进学习辅导。学生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后,重新选择选考科目,调整的学科存在学习内容的差异,学校组织专门的老师帮助他们制订补修计划与方案,开展针对性的个别辅导工作。


终审:西安交通大学苏州附属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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